台東市青海路前年發生死亡車禍事故車,車輛受損嚴重,車主家屬遲未出面領車,拖吊業者卻被認定為車輛使用人,被依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裁罰3000元。(民眾提供/蕭嘉蕙台東傳真)
台東市青海路前年發生死亡車禍事故車,車輛受損嚴重,車主家屬遲未出面領車,拖吊業者卻被認定為車輛使用人,被依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裁罰3000元。(民眾提供/蕭嘉蕙台東傳真)
火大!被欠錢還要代繳罰鍰。台東市吳姓拖吊業者前年受託拖吊事故車,因車主身亡、家屬遲未出面領車,拖吊費至今無人埋單。未料,監理機關認定他為車輛使用人,以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由開罰3000元,他氣喊冤申訴,盼釐清責任歸屬。
「不相干、不認識的人欠我錢,還把紅單轉到我頭上!」,吳姓業者表示,日前收到罰單以為是詐騙,實際到台東監理站一問,竟然是真的罰單,讓他又急又氣,因為自己拖吊車輛,根本不是車主,更何況「車都撞爛怎麼可能駕駛」。
經查,前年11月21日,台東市青海路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葉姓男子駕駛吉普車肇事後被拋飛車外,當場死亡。事故造成車頭嚴重凹陷變形、無法發動,吳姓業者受託將事故車拖回保管,並暫置於路邊,由於車主家屬事後遲未出面處理,相關費用拖欠至今。
據了解,該輛事故車車籍設於新竹區監理所轄區,因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被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裁處3000元罰鍰,並依同法相關規定,將吳姓業者列為車輛使用人,案件移由其所在地的台東監理站辦理。
對此,台東監理站副站長陳詩韻表示,台東監理站是依據新竹區監理所來函資料辦理,當時認定吳姓業者為車輛使用人,後續將再與相關單位進一步釐清確認。
2026/05/30 11:3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000141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