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玉山登山口爆特權放行!4豪車爽打卡 保七認疏失:基於單位情誼

玉山登山口爆特權放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玉山國家公園嚴格車輛管制,遊客若要進入塔塔加至登山口區域,多半需依規定搭乘接駁車。不過,近日有民眾直擊,4輛保時捷、賓士等豪車直接開進玉山登山口拍照打卡,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特權放行。事發後,保七總隊第六大隊坦承疏失,值班員警因「單位情誼」放行,相關車輛後續將依法裁罰。

有民眾在社群Threads貼出一段影片,畫面中可見保時捷、賓士等4輛豪車,停在玉山登山口,一群人下車拍照打卡。原PO忍不住質疑,「什麼時候玉山登山口可以開私車來打卡觀光的?」他說致電給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小隊,警方竟回覆這4台車有「換證入園」,氣得詢問山友「什麼時候有新增這條?當我們乖乖給接駁車一趟150的人是笨蛋嗎?」

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許多網友紛紛留言「可以請保七出來說明一下,他們拿什麼證可以入園?」、「看來有關係」、「規定根本是笑話!」、「真想看看他們背後什麼靠山」。

對此,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證實疏失表示,葉姓民眾一行人於29日下午駕駛4輛車抵達塔塔加小隊門口,並向當天值班劉姓員警自稱是鄰近友軍單位的友人,想申請進入管制林道。值班劉員基於「單位情誼」,未遵守玉山國家公園專用道路管制審查要件,逕自核發臨時通行證。

保七六大表示,後來經查證,並沒有相關單位通知或要求塔塔加小隊協助換證,值班劉員也承認個人思慮不周,判斷疏失,過程無長官施壓關說。最後強調,對此深表歉意,後續將召開考績會從嚴懲處。

玉管處也指出,經復查本案4車輛的申請資格,均未符合「玉山國家公園專用道路管制注意事項」規定核發要件,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規定辦理裁罰,每部車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玉管處表示,未來將持續與保七六大加強橫向聯繫及教育訓練,落實專用道路審查與通行管理機制,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以維護國家公園管理公平性及園區資源永續。

2026/05/30 07:5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000085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