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毒駕零容忍?法官卻不挺?中檢警抓人 中院放人 裁定駁回聲押理由曝

為遏止毒駕造成的嚴重交通死傷,台灣高等檢察署日前通令全國各地檢署針對毒駕「積極聲請羈押」,警政署亦授權第一線警員,只要唾液快篩呈陽性或拒測者,可直接依「現行犯」逮捕,無需逐案請示檢察官。然而,台中地檢署昨日針對兩名毒駕男子聲押,卻遭台中地院值班法官以「無反覆實施之虞」為由,裁定「無保請回」,檢警對此裁定結果感到相當錯愕,預計將提抗告。

面對毒駕危害提升,中央執法單位大掃蕩!台灣高檢署26日通令全國,要求針對毒駕案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積極聲押,強化嚇阻效果。警政署修訂作業程序,自5月13日起,若警方執勤發現疑似毒駕者,經唾液篩檢呈陽性或拒測者,得直接依現行犯逮捕,大幅縮短執法程序。

台中警方27、28 兩日連續查獲兩起毒駕案件,一名26歲蔡姓男子,於北屯駕車違規遭攔,唾液快篩呈K他命陽性;另一名40歲陳姓男子於東勢區騎車精神不濟遭攔,唾液快篩呈安非他命陽性,且被查獲海洛因香菸。

台中地檢署依據兩人皆持有毒品且有毒駕行為,考量危害性與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然而,台中地院值班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雖有違法,但無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無保請回,且未給予任何限制住居、定期報到等替代處分。

對於法院的裁定,檢警調單位深感挫折。基層員警無奈表示,為了防範毒駕,全國各地已規劃專案攔查,甚至採取公布累犯照片等手段,若檢察官聲押後遭法院輕易駁回,不僅對執法信賴造成打擊,更讓吸毒者對「僥倖駕車」更加有恃無恐。

檢方強調,兩名被告皆被扣到毒品,客觀上已顯示其與毒品連結緊密,法院忽略了毒駕的高度危險性與累犯潛力,恐讓「嚴打毒駕」淪為紙上談兵,目前台中地檢署已預計針對此裁定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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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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