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昨(28)日下午一名40歲董姓男子持球棒闖入市府一樓聯合服務中心,因訴求未果情緒失控,當眾大肆破壞社會局櫃檯設備,引發洽公民眾恐慌。臺中地檢署今日訊問後,考量被告可能具備精神狀態異常情形,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暫行安置」,獲法院裁准,將董男送往相關機構施以4個月暫行安置處分。
事發於昨日下午3時40分許,董姓男子手持黑色球棒強行闖入市府大廳聯合服務中心,口中高喊「我要見市長」、「我要陳情」。據了解,男子因對陳情訴求未獲回應感到不滿,情緒瞬間失控,隨即持球棒朝社會局櫃檯猛力揮擊。
男子瘋狂敲砸櫃檯,造成電腦螢幕、列表機、壓克力隔板等公務設備四散毀損。當時市府員工與洽公民眾見狀驚慌閃避,現場混亂不堪,直到市府保全與駐警即時介入,並由轄區警方火速趕抵,合力將男子壓制在地,才平息這場驚魂記。所幸過程中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陳東泰檢察官指揮偵辦。經今日訊問後,檢方指出董姓被告涉犯《刑法》第 138 條「毀損公物」及第 354 條「毀損罪」,罪嫌重大。
關鍵在於,檢察官審酌董姓被告疑合《刑法》第 19 條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情形,考量其失控行徑已對公共安全構成實質威脅,且有緊急處置之必要,遂破天荒向法院聲請「暫行安置」。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自即日起將董男送入司法精神醫院、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進行為期4個月的暫行安置,以進行專業評估與治療,防止再度發生脫序暴力行為。
2026/05/29 21:5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729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