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毒駕氾濫!藍綠白拋修法「毒駕致死可處死刑」 罰金最高3000萬

中和毒駕造成一死,且警方一天就抓到百起毒駕,引發社會公憤,藍綠白三黨也紛紛拋出修法。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提案修改道交條例,新增毒駕同車連坐罰,並修正刑法,毒駕致死最高可處死刑;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則修法將現行相關罰金提高十倍(最高可罰三千萬),毒駕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民眾黨團也提案,毒駕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最高罰金也是三千萬元。

張智倫日前拜會警政署時表示,防制毒駕必須打擊毒品源頭,警政署應結合關務署、海巡署,從邊境、原料、分裝場到網路販售管道全面查緝,阻止毒品流通;他也要求警政署盤點各縣市唾液快篩試劑是否足夠,並善用AI針對毒駕熱點、事故熱區與高風險時段,強化精準攔檢。

張智倫也建議設置攔檢毒駕獎金,並把「攔檢毒駕」納入獎勵範圍,若進一步查出毒品來源,可給予加倍獎勵;張智倫則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增訂毒駕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並研擬提案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加重毒駕刑責至5年以下、最高併科罰金300萬,並增訂毒駕致死最重可處死刑,不讓毒駕者心存僥倖。

而根據賴瑞隆等16人所提《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指出,毒、酒駕從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從30萬以下改為最高300萬元。毒、酒駕致死者,現行可判3-10年有期徒刑,若修法通過最高將可判無期徒刑,罰金也從最高200萬改為2000萬元。

此外,毒、酒駕致重傷者,從現行1-7年有期徒刑改為最高10年有期徒刑,罰金也從100萬以下改為最高1000萬元罰金;而累、再犯致死者,刑責從最低5年改為最低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罰金也從最高300萬元改為3000萬元。另累、再犯致重傷者,將從現行最低3年改為最低7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也從最高200萬改為2000萬元。

賴瑞隆強調,公共安全不能退讓;人民的生命及家庭幸福,更不該成為少數人極度不負責任行為的代價。接下來,他會持續多管齊下,從修正「道交條例」、強化道安教育,到要求精進執法與防制作為,從制度面系統性嚴格遏止毒、酒駕,全力避免悲劇再發生。

民眾黨團上午也拋出提案,修訂《刑法》第185條之3,毒駕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毒駕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毒駕再犯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千萬元以下罰金。另毒駕再犯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黨團經過審慎討論,認為毒駕的犯罪交通工具傷人或致死,交通工具等同犯罪工具,無論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法官可直接裁定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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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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