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不爽反覆剃頭!役男列「國軍5大罪狀」求國賠17萬 最終結果曝

一名男子不滿服役期間遭受不合理待遇,列出國軍5大罪狀,向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請求國賠17萬8850元;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不滿服役期間遭受不合理待遇,列出國軍5大罪狀,包含被要求反覆剃頭、上帶有宗教與性別刻板內容的課程、被迫吸二手菸、運動褲不足及個資疑外洩等,並向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請求國賠17萬8850元。全案經簡易庭、桃園地院二審審理,法官認軍方管理無違法,最終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阿宏於民國111年10月至112年1月入伍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前1個月在陸軍257旅,後期在206旅服役。他主張,入伍前已剃好「3分頭」,但入營後卻被多次要求再剃髮,怒指軍方侵害他的財產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法益,因此求償剃髮支出332元,及非財產損害11萬2728元。

阿宏指控,部隊安排生命教育課程,講師於現場發新約聖經,課程多次提及「造物主、上帝」等詞彙,大談「男性精子奮力上游競爭、強調異性結合」等性別刻板印象言論,課程尾聲還要唱詩歌,讓他受驚而楞坐,心靈飽受折磨,請求賠償4萬9000元。且每逢雨天,部隊會把吸菸區移到餐廳前的鋼棚下,害他經過時被迫吸入二手菸,危害健康請求7940元。

而在服裝配發上,軍方只發放運動短褲與長褲,有時未提供換洗機會,導致他操練後,只能忍受濕黏的褲子,影響其人性尊嚴,索討7850元。不僅如此,阿宏更質疑長官圖方便,把新兵的兵籍個資程序等,交由同梯協助處理,導致他個資暴露,索賠1000元。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對此反駁,部隊嚴格儀容規範是為了肅整軍容與部隊紀律,與性別認同無關;生命教育課程是為防輕生與身心調適,講師引經據典並未強迫傳教;運動褲配發依「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暨補充兵通用服裝配賦基準表」,且營區有提供包月送洗,役男若覺濕黏,可向幹部反應穿著便褲運動;吸菸部分平時有草地吸菸區,下雨移到鋼棚也有設牌,想避開的人可繞道

至於個資保護不足部分,軍方表示,阿宏服役單位於新兵期末測驗後,其所屬幹部指導2名安全查核合格的役男協助登載畢業成績及離職人令,但其等均未翻閱個資。另役男幫忙填載其他役男的兵籍資料及兵籍卡,此部分該幹部所屬單位已進行調查及檢討,幹部也自請申誡處分,上情固有不當,但不當與不法有間,難憑此遽求償。

全案上訴至桃園地院審理,國軍紀律與管理的確必須比一般人更嚴格,基本權利在軍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縮屬合理。法官最後指出,在現行制度下,軍中人權與紀律平衡仍有持續討論與調整的空間,但阿宏所指控的各項情節,在法律上均難認有據。其提出的國賠、個資法等訴訟請求皆無理由,因此判決駁回。全案確定。

2026/05/29 08: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900109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