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勞動部修法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 提高級距上限

為支持育兒18項策略,勞動部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8日於行政院會拍板。勞動部官員說明,透過修正就保法,將增訂就保投保薪資分級表,進而提高級距上限,勞動部盼呼應家長需求,藉此隨之提升育嬰留停津貼。

勞動部記者會上,條平司長黃綺雅表示,修正「性工法」的部分,包含: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性工法第15條);以日育嬰留停,適用年齡3歲變6歲(性工法第16條之1);企托獎勵所得稅減免200%(性工法第23條之1)。

修正「就保法」的部分,包含:3歲變6歲,延長育兒留停津貼(就保法第10條、第11條及第19條之2);育兒留停津貼6+3個月(就保法第19條之3、第32條之1)。另增訂就保投保薪資分級表,進而提高級距上限,投保薪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增訂就保法第9條之1)。

有關新增的就保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動部官員說明,過去就保、勞保準用「勞保的投保薪資分級表」,分級最高上限45,800元。這兩年外界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希望在就保法端,它的投保薪資上限能夠突破勞保,藉此隨之提升育嬰留停津貼。

勞動部官員指出,現行「就保法」把就保、勞保分級綁住,沒有辦法獨立去訂就保的投保薪資分級表。此次修法,希望把法源本身拆開,在就保法授權政府,可以訂定就保的投保薪資分級表。具體分級要設多少、提高多少,設計未來財務相關配套與之連動,後續再授權由主管機關來訂。

勞動部官員也說,擬修就保投保薪資分級這部分,也是希望未來育嬰留停津貼,可以因為分級表的脫鉤,而有機會提高上限。雙親合計最長可申請 60 天「以日為單位」的育嬰留職停薪,將依照請假日當月的薪資比例,來計算津貼。

2026/05/28 14:3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53127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