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政院拍板2修法 育兒留停6+3個月、延長產假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賴清德總統日前端出因應少子化挑戰的18項政策,行政院會28日率先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擴大育兒留停至6歲、延長產假和陪產假等。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讓相關經費與補助能順利上路。

卓榮泰表示,為配合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勞動部進一步全面盤點相關法規,本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在孕產、養育、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更堅實的支持,其中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7日陪產假延長為14日。

卓榮泰指出,中小微型企業在我國企業佔比超過98%,提供全國近8成的就業機會,本次修法後,所延長的婚假、產假、陪產假等措施,薪資由政府負擔。此外,為強化雇主辦理托育的支持力道,給予企業租稅優惠,以共同建構友善的職場環境。

卓榮泰表示,在就業保險法修正部分,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提高級距上限,以提升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率。並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正,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而給付的期間,也增訂在雙親均領滿6個月津貼,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最長各可領9個月,以強化經濟支持,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達到「育兒留停升級」與「職場家庭平衡」的目的。

卓榮泰強調,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相信朝野各界都有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讓相關經費與補助可以順利上路。

勞動部指出,此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希望在孕產、養兒育女、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支持,達到「育兒留停升級」與「職場家庭平衡」的目的,修正要點包含,第一,加碼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第二,育兒留停年齡延長,第三,30日以日育嬰留停升級加倍為60日育兒假,第四,強化企業托育,獎勵租稅減免。

此外,勞動部也修正「就業保險法」,增訂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並將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津貼名稱修正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另增訂雙親均領滿6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得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領9個月津貼之規定。本次修法可讓保障更貼近勞工需求,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強化經濟支持。

2026/05/28 13: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2834-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