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的么兒顏大鈞(中)被控吸金逾1.1億元,一審依詐欺取財重判7年10月,全案上訴後台南高分院27日上午改判徒刑2年,並諭知緩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
前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之子顏大鈞,被控假借父親政商關係良好,甚至佯稱「賴清德是我乾爹」,向李姓男子等6名被害人虛設公共工程、市地重劃等投資陷阱,狂詐逾1.1億多萬元。台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重判徒刑7年10月,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考量他已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展現還款誠意,大幅減刑改判2年、緩刑5年。此案不得上訴。
台南高分院指出,本案檢辯上訴範圍僅限於量刑,改判的主要理由,在於顏男於二審審理期間,量刑情狀發生重大改變。一審時尚未與被害人李姓、梁姓、呂姓被害人達成和解,但二審時,顏男展現悛悔實據,分別以480萬、1200萬及740萬元與3人調解成立。
合議庭審酌,顏男不僅已依約支付高達120萬至300萬元不等的「高額頭期款」,展現還款誠意,且後續分期期間短、每月還款金額高,被害人均已同意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合議庭認為,顏男無犯罪前科且深具悔意,為督促其依約賠償,並保障被害人權益,決定予以寬典宣告緩刑,但若違反分期負擔情節重大,將撤銷緩刑 。
2026/05/27 15:3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299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