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苗栗縣/57歲范嫌遭查獲持依托咪酯菸彈及電子菸桿,警方續搜索起獲海洛因、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毒品,全案依法偵辦並舉發多項違規。(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6年5月27日苗栗縣/57歲范嫌遭查獲持依托咪酯菸彈及電子菸桿,警方續搜索起獲海洛因、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毒品,全案依法偵辦並舉發多項違規。(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頭份警方近期雖投入大量警力執行「四月八專案勤務」,自23日起仍持續結合警察局支援警力,規畫擴大取締毒品及毒後駕車專案,針對轄內毒駕高風險對象、易肇事路段、可疑車輛及店家實施高強度攔查臨檢,統計專案期間已查獲8件毒駕案件;自今年1月1日至5月26日止,累計查獲毒駕案件達88件。
頭份警分局表示,為防制毒駕危害公共安全,已持續強化路檢與臨檢勤務,針對高風險時段及熱點路段加強巡邏與盤查,以遏止毒後駕車行為,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近日頭份所警網於市區巡邏時,發現一名機車騎士神情緊張、行跡可疑,上前攔查。未料該名騎士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沿途出現逆向行駛、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危及用路人安全。警方隨即通報攔截,最終成功將其攔停查獲。
經查,57歲范嫌身上持有依托咪酯菸彈1顆及電子菸桿,警方進一步搜索其隨身包包,再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0.95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包分別為4.37公克、4.35公克、4.35公克、1.22公克,以及依托咪酯粉1包1.3公克、依托咪酯菸彈3顆分別為5.75公克、6.31公克、6.54公克及電子菸桿1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偵辦,並同步舉發危險駕駛及多項交通違規。
警方指出,該案並依違規行為開立裁罰,包括公共危險毒駕1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1-2條裁罰12萬元,另含危險駕駛罰緩3萬6千元、逆向行駛900元、闖紅燈1,800元、紅燈右轉2件共1,800元,合計裁罰金額達16萬5,000元,並查扣車牌、移置保管車輛。
分局長郭譯隆強調,毒品對人體中樞神經及判斷力影響極大,毒後駕車危險程度不亞於酒駕,極易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威脅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一旦唾液快篩呈現陽性,將依法裁罰汽車最高12萬元、機車最高9萬元,並當場扣車及吊扣駕照;若拒測或經認定已無法安全駕駛,將依法逮捕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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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5: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299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