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
台北地檢署偵辦「鮑魚大亨」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查出多名官警涉嫌偷查民眾個資洩密給鍾文智,查出警政署公關室兩線四星專員林劼緯曾洩漏酒店臨檢勤務給鍾,另大安分局瑞安所巡佐徐毓廷則涉嫌擅查民眾個資疑助鍾討債,26日再指揮警調兵分12路搜索,並約談林劼緯、徐毓廷、鍾文智特助葉仲清等人到案,檢方訊後依《刑法》洩密罪,違反《個資法》諭知徐員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涉案的林劼緯,警大71期畢業,曾任北市警南港分局南港所、信義分局吳興所及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在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任內曾參與偵辦轟動一時的一銀盜領案,民國106年他因業務督考前往金門,準備搭機回台時,被航警發現行李有2顆子彈遭送辦。
檢調偵辦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查出時任南港分局福德所副所長李俊良,涉嫌將「報到紀錄表」藏匿於辦公室或寢室,自民國108年至113年代鍾男偽造簽名95次,還幫鍾偷查民眾個資,北檢今年4月依圖利、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違反《個資法》起訴李員及葉仲清2人,並對李求刑8年,並宣告褫奪公權。
檢調另從葉男通聯紀錄,查出南港分局南港所副所長黃梓翔,涉嫌替鍾偷查個資討債,今年2月聲押禁見黃員獲准,案件仍在偵辦中。
檢調再擴大調查發現,鍾文智不但透過李俊良、黃梓翔盜查民眾個資,也認識時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林劼緯、員警徐毓廷,發現林曾洩漏臨檢酒店勤務訊息給鍾,涉嫌洩密,另於107年透過員警徐毓廷以辦案為由,查詢民眾個資,疑透過葉將個資洩給鍾。林、徐現擔任警政署公關室專員、大安分局瑞安所巡佐。
案經警政署、台北市警察局自清、自檢,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北檢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北市警局政風室、大安分局搜索林、徐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位案關人士住居所共12處,並通知林、徐等人到案說明。
對此,警政署表示,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警政署尊重檢方依法偵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亦將同步檢視內部管理及機密維護機制,持續強化風紀要求與保密作為,以維護警察紀律及社會信賴。
2026/05/26 22: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600480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