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頂客族夫妻遭遇不幸!律師揭「驚人繼承順序」:弟媳多活三天由前夫三子女全數繼承

頂客族兄弟與再婚弟媳不幸因車禍相繼離世且生前皆未立遺囑,由於弟弟先離世,其遺產依法由當時健在的配偶弟媳與第二順位法定繼承人媽媽各共同繼承一半權利。示意圖/123RF

有位網友留言給我:「弟弟和弟媳發生車禍,弟弟先離開,弟媳3天後也離世。

他們兩位沒有子女,弟弟還有媽媽和兄妹在世,不過弟媳是再婚,和前夫有3位子女。這兩位生前都沒有立遺囑,這樣弟和弟媳的遺產誰繼承?繼承人的應繼分是多少?」

遇到這種「相繼離世」的狀況…弟弟遺產的一半將會由弟媳跟前夫所生的子女繼承

1. 離世順序 決定財產的去向

如果弟弟和弟媳「同時」上天堂,弟弟的遺產將「全部」由媽媽繼承。

如今,頂客族的弟弟先走,而弟媳當時還活著,所以,將由弟媳與媽媽共同繼承弟弟的遺產,因為法律上,繼承的認定是從「人生」畢業的那一刻開始,只要弟媳多活1秒鐘,她就是弟弟的繼承人。

2. 媽媽與弟媳各有繼承一半遺產的權利

因為弟弟沒有子女,由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父母」來繼承,「父母」與「配偶」應繼分比例是一人一半,也就是弟弟的遺產由「弟媳」和「媽媽」來共同繼承,各有繼承一半遺產的權利。

因為媽媽還健在,所以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就沒有弟弟遺產的繼承權。

3. 弟媳的遺產則由「前夫的3個孩子」全部繼承

弟媳在3天後離世,這時候她的遺產,包含了她自己原本的財產,以及她剛繼承的「弟弟一半財產」,就會由她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她與前夫生的3個子女來共同繼承(一人1/3應繼分),不論這3個孩子與弟媳的關係如何,他們是弟媳的子女就可以繼承,如果子女還未成年,媳婦的前夫將以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身分管理遺產。

先寫下遺囑!在我忘記呼吸的時候,我的遺囑就可以把每一段親情,做最溫柔、最細緻的安排。

—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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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08:2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1591/952541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