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養魚害慘樓下!廚房泡水發霉全毀 拒出庭又不給驗直接判輸

養魚害慘樓下!廚房泡水發霉全毀,拒出庭又不給驗,法官直接判樓上鄰居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阿霖(化名)長年飽受樓上鄰居漏水所苦,廚房系統櫃、牆壁與天花板全遭滲水侵蝕,甚至發霉毀損。經提告後,法院認定,漏水源頭確實來自7樓住戶,且對方長期拒絕配合鑑定、屢傳不到,因此,判決樓上住戶必須全面修復漏水,並賠償37萬1963元損失。

判決指出,男子阿霖是一處大樓6樓住戶,樓上7樓則由一對姊弟共同持有。其中弟弟尚未成年。阿霖主張,樓上住戶父親曾在7樓設置大型魚缸,排水系統沿用舊有廚房管線,導致長期滲漏。

阿霖表示,他於2023年發現,住家廚房系統櫃內外大量積水,不僅牆壁、天花板出現污漬與剝落,櫃體木板還嚴重發霉變形,整組廚房幾乎報廢,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樓上修復漏水並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期間,委請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指出,經透地雷達掃描及紅外線熱像分析,6樓和室、廚房天花板、梁柱、牆面與外陽台均有明顯滲水痕跡,且漏水位置與7樓地坪結構完全對應,研判漏水原因就是7樓地坪積水向下滲漏所致。

不過,法院也發現,住7樓的姊弟多次拒絕配合鑑定程序。法官指出,技師原本無法進入7樓勘查,法院甚至特別裁定命他們配合鑑定,但對方仍拒不到場。包括調解、言詞辯論與準備程序等多次開庭,也都均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

法官因此引用民事訴訟法「妨礙證據」規定,認定姊弟倆故意妨礙阿霖舉證,足以推認阿霖主張為真實。法院認為,公寓大廈住戶本就有維護自家專有部分、不致影響其他住戶的義務。如今7樓漏水已造成樓下住戶財物受損,自應負責修繕與賠償。

因此,法院判決,姊弟倆必須依鑑定報告所列修繕方式,將6樓修復至完全不漏水狀態,同時賠償阿霖家的廚房系統櫃等家具損失共37萬1963元。

2026/05/25 12: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500117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