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給二兒子!公證遺囑也翻車,父親當時只回「嗯、嘿」,法官判決房產全吐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齡父生前立下公證遺囑,將祖厝及房產等不動產,全數指定由二兒子單獨繼承,並由媳婦擔任遺囑執行人。父親過世後,相關房產火速辦妥繼承與配偶贈與登記,引發長子強烈不滿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該份公證遺囑程序存在重大瑕疵,遺囑人並未真正「口述遺囑意旨」,判決遺囑無效,相關房產登記也全撤銷。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安與弟弟阿志皆為被繼承人老翁阿廣之子,阿惠(均化名)則為阿志的配偶。阿廣於2020年過世後,阿安意外得知父親早在2017年就曾立下公證遺囑,內容將祖厝、房產及多筆土地,全數指定由弟弟阿志單獨繼承,並由弟媳擔任遺囑執行人。
阿安主張,父親生前長期罹患帕金森氏症,晚年幾乎無法自理生活,白天經常昏睡,當時已近80歲高齡,質疑父親是否真有清楚意識能完整表達遺囑內容。此外,擔任見證人的2人還是弟媳的同事與友人,與家族毫無關係,整個遺囑製作過程疑點重重。
更令長子阿安不滿的是,父親過世後不到1年,弟弟便依遺囑完成房產繼承登記,之後再將部分持分以「配偶贈與」方式移轉給妻子。阿安認為弟弟夫妻根本是預謀操作,企圖規避日後遭其他繼承人追討,因此,提起確認遺囑無效之訴。
法院勘驗公證遺囑錄影內容後發現,公證人在詢問財產分配時,多次主導對話。例如當老翁阿廣僅提及名下的房產時,公證人便直接說出「三間房子要給第二個兒子」等語,甚至在阿廣未明確回答前,就繼續往下詢問其他財產安排。
法官指出,依《民法》第1191條規定,公證遺囑必須由遺囑人在公證人及見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而所謂口述,必須由遺囑人親自以言語表達,不得僅以點頭、簡單附和或由他人代為引導。
但從錄影內容可見,老翁阿廣多半僅以「嗯」、「嘿」、「好」等簡短回應應答,真正關於不動產如何分配、是否全部由二兒子阿志繼承等核心內容,反而是由公證人主動提出與引導,難認屬於遺囑人親自完整表達的意思。
法院因此認定,該份公證遺囑不符合民法規定的法定方式,應屬無效。既然遺囑無效,後續以遺囑執行人、遺囑繼承及配偶贈與為原因所辦理的房產移轉登記,自然全部失去法律基礎。因此,法院判決確認遺囑無效,並命弟弟夫妻塗銷所有相關登記。
2026/05/24 09: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400075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