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小喬(化名)與阿芳(化名)、小美(化名)合夥經營「製麵屋」,不料小喬竟與小美的丈夫阿強(化名)爆發不倫戀。小美氣炸,114年3月5日找來小喬對質,雙方在律師見證下簽下和解暨退股契約,小喬當場付了30萬元並轉讓股份。(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抓姦在床,結果反而要賠錢?台北市一名女子小喬(化名)與阿芳(化名)、小美(化名)合夥經營「製麵屋」,不料小喬竟與小美的丈夫阿強(化名)爆發不倫戀。小美氣炸,114年3月5日找來小喬對質,雙方在律師見證下簽下和解暨退股契約,小喬當場付了30萬元並轉讓股份。事後小喬反悔,主張遭關門辱罵、恐嚇「外流不雅照」,提告要求返還30萬元並確認股份轉讓無效。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僅認定其中3萬元律師費是遭「潑硫酸」恐嚇所付,判小美應返還,其餘全數駁回。可上訴。
小喬主張,當天小美打電話要她立刻到店裡,不准掛斷電話、不准對外聯繫,她到場後,鐵門就被拉下,小美與阿芳聯手對她辱罵「不要臉、下賤、婊子」,還恐嚇掌握不雅照、要讓她家人無法在社會上立足,甚至揚言「讓你們開不了店、把員工全部帶走」。小喬說,她被整整折磨5小時,在身心崩潰下被迫簽下契約,當場交出10萬,隔天又因小美透過小喬的妹妹轉告「不匯3萬律師費,就去你家潑硫酸」,嚇得趕緊匯款。
但小美反駁,當天是因小喬與自己丈夫通姦,她遭受打擊、幾近暈厥,才會找律師協助協商。小美強調,現場鐵門半掩是為保護隱私,小喬不僅能自由出入,還曾3度外出抽菸、甚至開車離開,後來是妹妹打電話才把人叫回來。小美更指出,律師逐條說明契約內容,小喬確認無誤後才簽名,絕無脅迫情事。
關鍵證人、小喬的妹妹在法庭上證稱,姊姊確實坦承與小美丈夫有感情,當天小美罵人很兇,但姊姊一直搖頭不願簽約,雙方僵持4個多小時。後來是律師居中協調,將賠償金額從200萬協商到30萬,也把股份從「全部轉讓」改為「部分轉讓給妹妹」,姊姊才簽字。
至於3萬元律師費,妹妹則驚爆,隔天小美打電話給她,要她轉告姊姊「晚上12點前沒匯款,就去你家潑硫酸」,姊姊因為害怕才匯錢。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簽約當天小喬不僅能自由進出、曾開車離去,還能與對方協商條款,顯然不是遭脅迫喪失自由意志,因此30萬元退股金不用還,股份轉讓也有效。不過,隔天小美恐嚇「潑硫酸」逼付律師費,已構成脅迫,小喬撤銷付款意思表示後,小美受領3萬元就沒有法律上原因,必須返還。法官最後判決小美應給付小喬3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5/24 06: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400002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