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遭通緝人間蒸發!台中男失蹤47年 外甥苦尋心碎不等了

台中市東勢區一名高姓男子遭通緝後人間蒸發,至今失蹤47年,家屬聲請死亡宣告獲准。(林冠丞攝)

林冠丞/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勢區一名高姓男子,民國67年8月因犯罪遭刑事通緝,豈料後續他音訊全無,遲遲等不到高男回家的家人,先是於96年4月報失蹤,無奈依舊沒有下文,心碎的高男外甥考量高男已生死不明47年,向台中地院聲請死亡宣告,法官考量一切情狀後,裁准高男在失蹤後7年,也就是103年4月9日死亡,可抗告。

據裁定書指出,高男67年8月遭到全國通緝,隨後就此人間蒸發,家屬則在96年4月9日向轄區東勢分局申報失蹤,請求協尋,但高男依舊音訊全無,外甥則向台中地院聲請,主張高男生死不明已逾47年,請求宣告高男死亡。

現行《民法》則規定,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為死亡宣告,失蹤人為80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3年後為死亡宣告,若是失蹤人遭遇特別災難,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1年後,為死亡宣告。

而台中地院家事庭法官審酌,高男戶籍謄本與失蹤文件,以及名下各項資料均無變動,認高男確實於96年4月9日失蹤,至今已滿7年,裁准高男於103年4月9日死亡,全案仍可抗告。

2026/05/18 13: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209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