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因不滿同行方姓男子與其妻外遇,在高雄第一殯儀館糾眾持鐵條將方男毆傷,二審維持原判9月徒刑定讞。(資料照片)
高雄1名從事殯葬業的李姓男子與妻子結婚10年並育有2子,不料妻子竟與同業方姓男子爆出婚外情,2人為掩人耳目,還利用「蝦皮賣場」的聊天功能(蝦皮聊聊)私訊傳情,對話充斥「硬得很快」等鹹濕內容。李男驚覺綠光罩頂,又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巧遇方男,於是聯絡友人將方男痛毆成重傷,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依傷害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9月定讞將入監服刑,但民事部分李男勝訴,小王與妻子需連帶賠償20萬元。
判決指出,李男在民國113年發現妻子行蹤異常,進而發現妻子與方姓同業發展出不倫戀,雙方在汽車旅館偷情外,還被李男目擊在楠梓區餐廳共進晚餐。為了防止姦情曝光,2人捨棄一般通訊軟體,改用蝦皮賣場的聊聊功能私訊,內容極盡挑逗,李妻更大讚方男「硬得很快」、「中午過後做的時候就比較容易高潮」,雙方還以寶貝、我愛你互稱,讓李男看完氣炸。
同年11月9日下午,李男在第一殯儀館工作時,見方男也在同場地工作,怒火中燒下打電話聯絡江姓、曾姓友人到場助陣,3人在殯儀館走道持鐵條及徒手朝方男一頓狂毆,方男被打得多處骨折甚至開放姓骨折,於是憤而提告傷害。
高雄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處李男、江男及曾男3人各有期徒刑9月、7月和8月,都不得易科罰金;僅有李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酌,李男在公共場所糾眾施暴,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且無悔意,裁定駁回上訴,判處9月徒刑定讞,李男必須進監牢吃牢飯。
不過在民事求償部分,李男對妻子與小王提告索賠200萬元,橋頭地院法官檢視那200多頁的蝦皮對話截圖,認定李妻與方男頻繁提及性行為後的滿足感,交往明顯逾越一般朋友社交分際,嚴重侵害李男的配偶權,依法判決李妻與方男應連帶賠償李男20萬元,這部分仍可上訴。
2026/05/18 11: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185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