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妻阿珍(化名)慘遭背叛!她與丈夫小偉(化名)結婚6年、育有2名子女,沒想到竟發現丈夫與一名女子小英(化名)大搞婚外情,兩人從113年3月開始頻頻傳送親密訊息。(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阿珍(化名)慘遭背叛!她與丈夫小偉(化名)結婚6年、育有2名子女,沒想到竟發現丈夫與一名女子小英(化名)大搞婚外情,兩人從113年3月開始頻頻傳送親密訊息,內容包括「想抱抱妳、親親妳」、「I Love You」等露骨對話,甚至還討論發生性關係。阿珍心碎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小英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她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珍與丈夫小偉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本該幸福美滿。沒想到小英明知小偉已有家室,竟自113年3月10日起與他展開不倫戀,兩人透過Skype傳送大量曖昧訊息。
根據法院查出的對話紀錄,內容相當露骨:「晚安喔愛你呢也好想你唷」、「我也想你我也愛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啦」、「想抱抱妳親親妳緊緊摟妳在懷裡」、「I Love You」、「I Love You too my babe」,甚至還出現「還是你只想單純的炮友關係」等鹹濕對話,明顯已超越一般朋友界線。
阿珍發現丈夫外遇後,精神受到極大打擊,憤而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向小英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小英矢口否認,辯稱阿珍舉證無法證明侵害配偶權,還說就算真的構成侵權,求償金額也太高。小英更主張,小偉為了求原諒已簽下切結書、將每月收入全交給妻子,這筆債務已經清償完畢,她應該可以免責。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從對話內容來看,兩人確實已超越普通朋友社交分際,不僅互訴愛意、表達思念,還涉及性行為討論,嚴重破壞阿珍與丈夫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情節重大。
對於小英主張小偉已清償債務、她可免責的部分,法官檢視切結書後發現,內容只寫小偉同意將每月收入交由妻子管理,並沒有明確說是要用來賠償本件侵害配偶權的損害,小英又拿不出其他證據,因此不予採信。
法官審酌阿珍與丈夫結婚6年,因小英介入導致身心受創,參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侵權行為時間長短,最後判決小英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5/17 06:4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700003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