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僕咖啡廳老闆對女員工狂伸鹹豬手;圖非當事人。(示意圖/AI生成)
高雄一間以甜美形象著稱的女僕咖啡廳老闆阿國(化名),涉嫌長期對店內女員工伸鹹豬手。女僕小美(化名)控訴,阿國多次觸碰她的身體,讓她感到極度反胃,且老闆被抓包後不僅沒道歉,還將她開除,她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近日判決出爐,阿國刑事部分雖獲無罪,但民事認定已構成性騷,判賠20萬元。
判決指出,事發在2022年7月,當時18歲的女僕小美指控,老闆阿國在店內趁她不及抗拒,突然伸手觸碰她的肩膀、腰部、脖子及手臂。更令她崩潰的是,她多次明確表示「不要」,阿國僅停手幾分鐘,隨後又裝作沒事繼續觸碰。小美感到嫌惡、內心受創,因此依法求償80萬元撫慰金。
有女員工證稱,曾看過阿國主動幫小美按摩肩膀、脖子和背部,小美事後嚇得跟她抱怨「沒想到他會忽然摸過來」;另一名女員工也表示,阿國喜歡觸摸的地方基本上都一樣,很常摸小美的頭、手和脖子,甚至還會撫摸別人的臉。
面對指控,阿國辯稱自己刑事判決無罪確定,「故無性騷擾原告之行為,更無給付損害賠償之理」,接著主張即便有碰到肩膀,也不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的構成要件。
但民事庭法官指出,刑事判決無罪是因為「碰觸部位不屬於臀部或胸部」等刑事特定要件,不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的重罪處罰,但「不構成犯罪,不代表沒有騷擾行為」。
最終高雄地院審酌,阿國與小美並非相識熟稔的親友,阿國事先未經同意即觸摸原告肩膀、腰部、脖子及手臂,所為顯然是他為滿足自身慾望而帶有性暗示的不當碰觸,使小美心生畏怖,已符合性騷擾行為。認阿國侵害小美身體自主權之人格法益,干擾小美性別尊嚴且屬情節重大,判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2026/05/15 15: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500308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