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楊男趁女友返鄉探親,賭光託管的310萬元。(林冠丞攝)
台中市一名楊姓男子民國109年間至113年9月27日間,曾與一名越南女子有段情,只是112年12月,越南女子因為要返鄉探親4個月,便委託楊男保管310萬元,還特意叮囑楊男是「未來一起買房的錢」,沒想到楊男卻擅自挪用打牌賭博,等到被質問時才坦承花用殆盡,越南女子氣得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侵占處楊男2年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楊男與越南女子於109年間交往,112年10月展開同居生活,隨後越南女子以1568萬元出售建物,並提領400萬元,又將其中310萬元交給楊男保管,說明113年1月到4月間要返鄉探親,同時強調「是未來的買房基金」。
只是越南女子113年4月7日從越南返回台灣後,逼問楊男金錢下落,楊男才坦承「錢被他打牌賭掉了」,接著雙方大吵一架,楊男簽下310萬元本票,越南女子報警提告,兩人也於113年9月27日分手。
台中地院一審時,楊男否認犯行,指稱越南女子僅給他200萬元,會簽下310萬元本票是因為人身自由被威脅,才被迫妥協,只是法官審酌越南女子提出的房地買賣紀錄、金流,不採信楊男說詞,譴責楊男利用保管金錢的機會侵占,造成310萬元損失,且犯後否認、沒和解,態度不佳,依侵占罪處2年,全案仍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6/05/15 15: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500307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