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繼到愛爾麗集團位台中分店稽查後,13日也到「樂菲時尚診所」台中店稽查。(衛生局提供)
醫美集團偷拍事件連環爆?繼「愛爾麗」、「光澤」後,新北市「樂菲時尚診所」新莊店也遭移送法辦,台中市衛生局13日會同警察機關組成專案聯稽小組,對該體系台中診所進行突擊檢查,稽查人員在現場發現多處可疑孔洞,當場封存扣押錄影主機,全案已正式向警方告發,以釐清是否涉及妨害祕密罪嫌。
樂菲時尚診所新莊店被查獲診療室與手術室內安裝偵煙型針孔監視器,雖業者稱有告知同意書,但涉違反《刑法》妨害祕密罪移送偵辦;台中市衛生局獲悉該連鎖體系在台中也有分店,主動成立專案聯稽小組展開調查,13日執行聯合稽查,也發現上述情事。
衛生局強調對非法偷拍「零容忍」,嚴禁醫療機構在手術室或內診室等高度隱私空間進行全程錄影,僅限特殊需求且經病人書面同意後方可針對局部拍攝;未來將持續把醫療錄影及隱私維護規範納入年度督導考核重點,加強醫療機構查核與宣導,確保市民能在安全、受尊重且安心的醫療環境中接受診療服務。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2026/05/14 17: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4003451-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