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女學生遭狼師下藥性侵!師母竟落井下石…提告「侵害配偶權」索賠70萬

台中一名高中生物科老師邱姓男子,利用老師身分,假借幫忙矯正調整身體,對高一女學生伸狼爪。被害人從入學到畢業間,一直以為這是師長間的特別關懷,結果邱男在女學生滿18歲、剛畢業時,將人拐到家中下藥性侵,女學生不甘受辱怒告邱男。離譜的是,邱男妻子竟無視丈夫惡行,還對女學生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70萬。法官認為邱妻請求,根本是無稽之談,全案駁回。

判決書指出,邱男是台中某高中生物科老師,自被害人高一上學期開始至畢業間,多次以幫忙矯正調整身體為由,接觸被害人身體。被害女學生以為這是師長的特別關懷,失去對肢體接觸的防範意識,一直到2023年,被害人畢業後一週,邱男約對方到住處調整身體,女學生不疑有他赴約。

結果邱男疑似在飲料中下藥,女學生喝了之後無力反抗,慘遭邱男硬上,事後女學生怒告邱男性侵,並出現創傷後壓力症、憂鬱症等身心症狀。校方調查後,認定邱男性侵、性騷屬實,已終止代理教師聘約,且終身不得受聘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離譜的是,邱男性侵女學生,邱男妻子不但無視丈夫惡行,還在事後對女學生提告「侵害配偶權」,要求女學生賠償精神撫慰金69餘萬元;並以女學生對邱男提告,害夫妻二人住處遭搜索,讓她飽受鄰居非議,被迫調離現職、搬離住處為由,請求醫療費7450元,共計70萬元。

法官認為,邱男侵害女學生嚴重違反教師倫理,且審視雙方對話,自始至終都只有邱男想聊性話題,女學生只是附和,並無主動延續對話,或展現親密情感之意,認定邱妻主張,根本是無稽之談,全案駁回;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2026/05/14 16:0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845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