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再興實驗室爆炸學生臉部灼傷 母怒控校長等7人 偵查結果出爐

北檢

台北市私立再興中學去年5月發生學生操作酒精燈失誤引發火勢意外,造成1名學生頭臉等處12%燒傷,喪失排汗功能。事後家長提告再興前後任校長柯文柔、張東勇、教師、組長7人及2名學生涉嫌過失重傷害、過失以其他爆裂炸燬物品等罪,由於家長在檢察官偵查期間與校方和解,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14日將再興中學柯文柔7名教職員不起訴。

去年5月31日,有學生家長在臉書發文指出,學生5月28日下課時間做實驗,因操作不當導致酒精燈爆炸,1名學生全身著火,頭部約有20%燒燙傷。

家長指控,事發時教室內無老師在場,但有位女教官以「避免再次傷害受害者」為由,要求錄下事發經過的學生當場刪影片,當家長提出調閱當天校內監視錄影請求時,校方百般推託不配合。

教育局說,事發當下師長陪同學生送醫並聯繫家長,同時對受傷學生及參與課程學生班級啟動安心輔導機制,將持續督導學校釐清事發原因,並檢討實驗室安全維護。

再興中學回應,上課時教師全程均在實驗室內,下課後教師也立即告知學生停止操作實驗,並與實驗幹事於走廊討論實驗狀況,絕非整堂課無教師在場,事發後立即啟動緊急處置流程,前往醫院探視學生,關心不曾中斷。

受傷學生的母親,向北檢提告,指控再興中學前後任校長柯文柔、張東勇、生教組組長、設備組幹事、教師7人及2名同學,未注意實驗過程安全管理,讓2名學生在下課時間仍繼續以打火機點燃小蘇打粉、糖粉,另在旁傾倒酒精,不慎引燃至被害學生身上。

母親控稱,兒子因此受到臉、頸及右手二至三度燒傷,占總體表面積12%,皮膚排汗功能喪失,約5%全身表面積、臉頸及右上肢肥厚性疤痕,控告柯文柔7人涉嫌過失重傷害、過失以其他爆裂炸燬物品等罪。

由於告訴人事後因校方達成和解,撤回告訴,檢察官將柯文柔7人不起訴處分。

2026/05/14 09:5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400175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