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宜蘭政壇震撼彈 !員山鄉長張宜樺涉貪補助費遭聲押 藍營布局生變

國民黨籍員山鄉長張宜樺(左)遭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摘自張宜樺臉書/吳佩蓉宜蘭傳真)

年底選戰逐漸升溫之際,宜蘭政壇爆出震撼案件。國民黨籍員山鄉長張宜樺遭控涉嫌利用鄉長職權,要求代理村長繳回事務補助費作為其他用途,宜蘭地檢署昨指揮檢調搜索、約談後,認定張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同案遭聲押者還包括前湖北村長李永和。

檢調調查,2020年間中華村長許正東遭罷免後,張宜樺指派鄉公所專員黃清堯代理中華村長職務,之後再兼代理湖北村長。檢方懷疑,張在黃代理期間,疑要求對方交出每月村長事務補助費,作為其他私人支出使用,代理時間長達近2年,初估涉案金額已超過百萬元。

檢調昨天上午兵分多路前往搜索,並通知張宜樺、財政課長程文彬、工友郭雪玲、前湖北村長李永和,以及已離職的黃清堯等人到案說明。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張宜樺與李永和涉案情節重大,因此向法院聲押;黃清堯則以20萬元交保,郭雪玲10萬元交保,程文彬訊後請回。

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代理村長在代理期間,每月可領取5萬元事務補助費,作為文具、郵電、水電等公務支出使用,性質屬公務補助款,檢方目前正釐清相關款項實際流向,以及是否涉及不法侵占。

事實上,相關爭議去年就在員山鄉代會浮上台面。當時有鄉代質疑代理村長事務費用途不明,要求公所提供代理期間薪資及補助費資料;時任民政課長程文彬曾答詢表示,相關補助均依規定直接匯入代理村長帳戶,代理期間依法可領取。

張宜樺已擔任2屆鄉長,今年任期屆滿,原本規劃轉戰年底縣議員選舉;其妻、現任縣議員黃雯如,也被視為接棒參選員山鄉長熱門人選,如今張遭檢方依貪汙重罪聲押,不僅讓地方藍營基層譁然,也為員山鄉年底選情投下震撼彈。

2026/05/13 08: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104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