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成指出,如果是嬰兒頭部受創導致腦傷,例如褓母失手將孩子摔落地面,一定會腫起來,外傷很明顯,樂樂父母不可能沒發現,因此他研判,可能是月嫂因為孩子哭鬧,搖晃太用力,如此也可能導致嬰兒腦水腫。
高大成進一步解釋,嬰兒搖晃症候群(Shaken Baby Syndrome,也被稱為「受虐性腦傷」)是一種因劇烈搖晃嬰兒,導致腦部受損的「嚴重虐待」行為。常見於3歲以下,尤以6個月以下嬰兒最危險;成年人對嬰兒的劇烈搖晃,會使其腦組織撞擊頭骨,引發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死亡率高達25%;主要症狀為嗜睡、躁動、嘔吐、痙攣、呼吸異常等。
此外法醫尹莘玲證稱:「導致嬰兒腦傷的事故,可能發生在送醫前的六、七小時內的任何一瞬間」。高大成認為,該證詞沒錯,但說得太模糊,讓檢察官無從判斷。事實上,嬰兒受到腦傷,會經歷「不安期」,不停哭鬧,怎麼安撫都無法平息,接著是入「譫妄期」,寶寶像喝醉酒一樣,臉泛潮紅,雙眼眼底出現血絲,但樂樂爸媽接手嬰兒時,他已經進入「昏睡期」,叫不醒,失去意識,從時間點來判斷,應該是月嫂搖晃嬰兒過度,但司法實務上,要起訴月嫂,恐怕證據還是不夠。
高大成指出,現在雙薪家庭嬰幼兒委託褓母照顧,類似樂樂爸媽的遭遇,可能發生在任何年輕父母身上,他建議,接回孩子時,務必要將嬰兒叫醒,高大成強調,昏迷跟熟睡不一樣,昏迷狀態你怎麼搖,孩子都不會動、不會醒,熟睡就算很難叫醒,觸碰他,也會有反應。
接著,叫醒孩子,必須檢查身體有無外傷,尤其是頭部,嬰兒身體很脆弱,磕碰到會腫脹,不難發現,若是「嬰兒搖晃症候群」,看不見外傷,就必須看孩子雙眼,雙眼眼底視網膜若有血絲,可能就是搖晃過度,如果只有一隻眼睛有血絲,另一隻沒有,很可能是受撞擊,請迅速檢查應身體、尤其是腦部是否有外傷。
高大成提醒新生兒父母,避免「嬰兒搖晃症候群」,請記住「3不2要」原則,並告誡褓母遵守:一、不要劇烈搖晃寶寶。二、不要拋接寶寶。三、不要將寶寶架在肩膀或背上晃動。四、要耐心安撫(若控制不住情緒,請先離開現場深呼吸)。五、要支撐寶寶頭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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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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