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華亞科案再開庭 鄭文燦:我是全案最大受害者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開發案收賄500萬元今天再開庭,鄭文燦強調自己從頭依法行政,是全案最大受害者,質疑檢方擷取片段認定自己有罪,是羅織罪名、文字獄。鄭文燦也強調裝有500萬元的包是被丟包在官邸,「我犯的錯應該是第一時間拿去警察局失物招領」。(賴佑維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開發案收賄500萬元今天再開庭,鄭文燦強調自己從頭依法行政,是全案最大受害者,質疑檢方擷取片段認定自己有罪,是羅織罪名、文字獄。鄭文燦也強調裝有500萬元的包是被丟包在官邸,「我犯的錯應該是第一時間拿去警察局失物招領」。

桃園地檢署起訴指出,鴻展公司大股東、前某集團高管楊兆麟指示鴻展公司任職董事長、經理的父子廖俊松、廖力廷行賄500萬元給桃園市長鄭文燦,護航工五工業區擴大案,全案進入審理程序。

鄭文燦強調500萬元是被丟包在官邸,自己隔天才發現,也多次向丟包的廖俊松表達要把包包還給他,但廖步來拿。他質疑檢方在起訴書有很多「猜想」,事實上自己與他們並沒有達成合意,被起訴好比是自己開車去台北,卻被說成違規到高雄。

鄭文燦表示,行賄的目的在於幫忙解套,他質疑:「如果我有意幫忙解套,何必在每次會議中再三強調百分之百地主同意的門檻?」他強調,既然依法依程序都不可能達成對方的期待,客觀上自然不存在所謂的賄賂合意。

鄭文燦又說,自己依法行政,檢方用片段認定自己有罪,是羅織罪名、文字獄,檢方應舉證自己有合意,廖俊松丟包還不來拿,只好拿給廖的兒子廖力廷。

2026/05/12 19: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200424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