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資訊雲端服務納入《政府採購法》?工程會:年底預告

民眾黨立委洪毓祥12日質詢時表示,希望政府把資訊跟雲服務的採購入法;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正面回應,指目前《政府採購法》正在聽取各界意見當中,預計年底能整合意見並預告。(擷取自國會頻道)

現行《政府採購法》並未針對資訊服務與雲端服務進行相關規範,而是另訂定「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與「資訊雲端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當成政府採購依據。民眾黨立委洪毓祥今(12)天質詢時表示,希望政府把資訊跟雲服務的採購入法;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正面回應,目前《政府採購法》正在聽取各界意見當中,預計年底能整合意見並預告。

立法院會今天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洪毓祥質詢時表示,前工程會副主委葉哲良想要修《政府採購法》,把資訊跟雲服務的採購入法,但阻力很大,於是工程會就提出了「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與「資訊雲端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寫得很好,從預算規劃、需求規格、廠商供應鏈、履約查核,一直到專業驗收與爭議的處理,都有指引。

洪毓祥說,政府將來採購雲端或AI服務時,怎麼讓相關採購可控制、可持續、可退出、可問責,這些都要規範,所以資訊業界希望將規範入法。此外,他也提及,「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與「資訊雲端服務採購契約範本」,連行政命令都不是。

陳金德直言,雖然有指引與評選辦法,但母法沒有相關設計,目前正在聽取各界對《政府採購法》的意見,預計年底能整合意見並預告,他會請工程會副主委陳為祥找洪毓祥一起商量,看用什麼方式來入法。

2026/05/12 18:0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2003482-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