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陸資非法在台挖角研發人才 5高層遭判刑併科100萬罰金

新竹恩捷公司非法為大陸北京特納飛公司執行業務,遭人檢舉,新竹地院共判處5名高層有罪。(邱立雅攝)

恩捷公司非法為大陸北京特納飛公司執行業務,遭人檢舉至調查局,經新竹地檢署偵辦起訴,新竹地院近日做出判決,李姓負責人、張姓顧問、劉姓、郭姓及廖姓等高層,因共同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分別被判處3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併科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北京特納飛公司李姓負責人與曾因類似案件獲緩起訴處分的恩捷公司張姓顧問,明知大陸地區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業務活動,竟自民國113年起,利用不知情的美國籍人士擔任名義負責人,在台設立恩捷公司。

法院調查,恩捷公司實質上受北京特納飛事實控制,並延攬原台灣特納飛公司留任的劉姓、郭姓及廖姓等高層人員,並於原辦公處所繼續為陸方從事研發業務。

為了掩飾資金來源,北京特納飛公司佯以美國公司名義,分13筆匯入共計美金345萬餘元,用以支付辦公室租金、設備及員工薪資,並指示員工將研發成果透過網際網路上傳供陸方使用。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等人多為高科技領域人才,卻在張姓顧問已有前案警示下,仍以迂迴手段規避法律,嚴重影響國家安全與產業經濟秩序。

考量被告於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且公司已辦理解散,法院判處李負責人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50萬元;張姓顧問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50萬元;劉姓經理、郭姓協理及廖姓經理則分別處3至4個月徒刑,均獲緩刑3年並須支付30至50萬元不等的金額。

2026/05/12 12: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200235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