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行動聯盟、台灣心理健康聯盟、全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共同呼籲,兒少權法修法不能只增加責任與罰則,應補上主管機關層級與跨部會統整權限,明定以部會層級的「兒童家庭部」作為制度方向,全面保障兒少保護、心理健康與家庭支持,不再被切割於不同主管機關。記者沈能元/攝影
衛福部今年4月21日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全文修正草案,這是兒少權法施行15年來最大幅度修正。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台灣心理健康聯盟、全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共同呼籲,本次修法不能只增加責任與罰則,應補上主管機關層級與跨部會統整權限,明定以部會層級的「兒童家庭部」作為制度方向,讓兒少保護、心理健康與家庭支持,不再被切割於不同主管機關。
兒少權法此次修法條文由118條擴充至165條,國教盟、台灣心理健康聯盟、全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等今舉行記者會,嚴正指出若修正條文第3條,維持將19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自分工,未來即使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仍可能面臨有責任、無權限的三級機關困境。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說,兒少議題不是單一衛福業務,而是橫跨教育、衛福、警政、司法、勞動、數位、文化與地方政府的國家治理問題。兒少權法修正條文第3條現行條文,僅以「應全力配合」作為跨部會統整基礎,沒有明確賦予中央主管機關跨部會勸告權、資料調取權、政策追蹤權與專案協調權,且主管機關層級仍停在三級機關的「署」,將使第一線承受更多壓力,無法填補制度破口。
「家庭不是不求助,而是求助了,卻在體系迷宮中流浪,愈走愈絕望」。家庭韌性行動聯盟發起人林嘉慧說,臨床一名嚴重自閉症孩子的媽媽,確診後在醫療、社政、教育之間被踢來踢去,每一個系統都只看到孩子的一個切面,卻沒有人看到整個孩子,更沒有人看到那個快撐不住的媽媽。當孩子青春期開始自傷,孩子的媽媽在4個系統之間奔走2年,卻什麼都沒等到。
林嘉慧表示,國內精神疾病診斷的學童,只有6分之1獲得醫療照護,其他6分之5都回家了,「不是因為他們好了,而是因為制度沒有接住他們」,當制度一次次把孩子退回家庭,卻不給家庭任何支持,如此不是在依靠家庭的韌性,我們是在消耗它。
「這不只是名稱之爭,而是誰能定分止爭的權限問題」。林嘉慧說,三級機關的署,署長進不了行政院會,也調動不了其他部會的資源。如果我們把「署」當成終點,就是在法律上默許兒少議題,永遠低人一等。
王瀚陽說,剴剴案也提醒我們,重大兒少事件不能只靠事後究責,更需要補上中央、地方、委外機構與第一線之間的責任鏈與跨系統協調機制。2025年5月29日監察院糾正衛福部、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時,即指出相關機關分別負有收出養媒合、脆弱家庭整合服務、居家托育人員管理等責任,卻缺乏橫向聯繫及資訊流通。
全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顧問黃雅羚說,兒少心理健康若沒有跨部會統整機制,再多預算都會被切割。兒少權法應認真思考設立「兒少數位影像與數位傷害」專章,但最根本的是把主管機關升格為「兒童家庭部」,才有可能跨部會整合。
尤其,依衛福部統計,14歲以下每10萬人口自殺死亡率由2014年0.1人,攀升至2023年0.9人,10年來增加9倍;15至24歲自殺死亡率更從5.1人升至10.9人。相關自殺通報人次也大幅上升,顯示兒少心理危機已不能再被視為零星個案。
今天與會團體同有3點訴求,第一、應於「兒少權法」中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朝二級機關「兒童家庭部」升格,並於兒童家庭部成立前,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具有政策統合、資料調取、追蹤管考與專案協調權。
第二、建立兒少預算追蹤機制,應研議兒少預算專款或特別會計,避免兒少保護、心理健康、家庭支持與預防服務長期散落在各部會預算中,看不見、追不到、問不清。
第三、建立獨立兒少權利監督機制,要求立法院與行政院應檢討現行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的定位,結合兒童權利監測指標,建立能持續追蹤、評估、公開報告的獨立監督制度,避免行政機關球員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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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0:5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9694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