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藍委促修空汙法 盼117年汰除中火燃煤 經濟部:恐致嚴重缺電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11日在立法院前抗議,質疑2018年空汙法修惡以來,中央執政的民進黨8年不主動汰煤,呼籲中央政府應把汰煤權還給地方政府。成員頭戴寫有「BaP」的道具,抗議民進黨中央執政10年,卻不管控燃煤最毒的BaP。(黃世麒攝)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提案修空污法,擬授權地方政府限制燃料使用量,以及禁止燃煤使用,明定例如中火的亞臨界機組用煤量應於民國117年底全數汰除。經濟部今日對此表示,117年無煤中火將使我國供電系統失去關鍵基載電力,將導致嚴重缺電危機。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提出空污法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就燃料或易致空污物質的使用,得公告禁止或制定許可辦法,以及以自治條例制定更嚴的許可規範或限制使用,報中央備查。

羅廷瑋提出修正動議,進一步規範燃煤公私場所生煤使用許可條件,應將用煤量逐年遞減及汰除燃煤能源轉型期程,納為許可證上必要註記必備許可條件,例如應於117年底全數汰除中火亞臨界機組用煤量,達成無煤中火。

在野黨提出攸關賦予地方政府汰煤權的空汙法27、28及30條草案,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今日舉辦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蔡佩珈攝)

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今日舉辦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經濟部政務次長何晉滄表示,本次修法授權地方政府限制燃料使用量,甚至可以禁止燃煤使用,將嚴重影響全國電力調度及供電穩定性,而羅廷瑋委員主張將進一步強制要求117年底前汰除亞臨界燃煤機組、122年底前汰除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將使我國供電系統失去關鍵基載電力,導致嚴重缺電危機,對全電力系統、區域電網及產業鏈造成不可挽回的衝擊。

他舉例,若117年底台中電廠無煤化,且和平電廠除役,118年全系統備用容量率將暴跌為負值,亦即供電能力無法滿足用電需求,面臨實質缺電風險,若122年底再強制林口及大林電廠除役,期間即使有新機組上線,2034年備用容量率大幅下降,供電風險大增。

何晉滄指出,燃煤機組現階段仍為我國電力系統中不可或缺關鍵基載電源,授權地方政府沒有完整能源配套措施,卻逕行限制或禁止燃煤使用,且強制於短期內汰除燃煤機組,恐將導致供電系統在再生能源與燃氣機組尚未完全銜接過渡期,造成嚴重缺電危機,進而影響經濟發展、民生用電、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

2026/05/11 16: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1003258-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