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毒駕女撞死警所長想逃死刑 死者家屬法庭上崩潰質問

女子陳嘉瑩毒駕撞死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撞擊施工護欄,導致劉傷重殉職,一審國民法庭判她死刑,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首次開庭,陳否認殺人罪,稱她只構成過失致死罪,她的律師主張不是最嚴重犯行不能判死,殉職警劉宗鑫的父親在法庭上悲憤地說,撞死執法者難道不是最嚴重的犯罪,劉母則是痛哭,劉妻反問律師,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還能「廢死嗎?」

喪子之痛的劉父在法庭上聽了陳及陳的律師的辯詞後,情緒激動地說,劉當時穿制服執勤,在合法攔查的情況下卻被陳女開車拖行20秒、殺死一個人,這就是最嚴重的犯罪,他說國民法官審理後都判死刑了,上訴後,難道不應該判死?劉母哭著說,為何陳女還有權利講這些?死者家屬們也質疑廢死律師的答辯內容。

民國113年9月30日,陳嘉瑩因毒駕在土城區金城路距新北地院約2 00公尺的路邊,拒絕劉宗鑫攔檢,拖行劉撞擊捷運施工護欄致死,一審國民法庭判她死刑,上訴後,高院二審開庭提訊陳女,她否認殺人罪、稱只構成過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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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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