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金控合併後,旗下新光人壽的外匯價格準備金從996億元縮水至521億元,劇減475億,減幅高達47.7%,引發外價準備金提存爭議。圖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新新光金控合併後,旗下新光人壽的外匯價格準備金從996億元縮水至521億元,劇減475億,減幅高達47.7%,引發外價準備金提存爭議。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外價金是法定準備,法定準備的提撥有法律規定,不是會計準則的問題,準備金的收回有一定的程序,市場將上述回覆視為彭金隆否決新壽在台新新光合併後外價金大降近50%的作法。
由於外價金厚度將直接關係到壽險業對抗長期匯率風險的能力,引發市場高度關注,此案實質上為風險認定之爭。
立委關切,新壽是否因金控合併而改引用《金控法》而非《保險法》?彭金隆表示,《金控法》規範金控公司法人體、《保險法》則是規範保險公司,兩者屬同位階的法律,並無衝突,該遵守就要遵守。他強調,外價金的提撥不是IFRS、會計準則規定,而是依監理法令提列的準備金,因此收回也須經主管機關同意。
彭金隆指出,此案有一定的公文程序,後續將依規定處理,目前尚無法說明何時定案,不過法規規定的非常清楚,保險局也已對外說明,「法規的態度就是我的態度」。
2026/05/11 12:4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1002197-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