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婦人買不到包子暴走踹桌椅 怒吼「要買給婆婆吃」排隊民眾看傻

宜蘭一名50歲張女疑因買不到包子,竟當場情緒失控,不但猛踹桌椅、排隊紅龍,嚇壞排隊民眾。(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礁溪鄉一間知名包子饅頭店,昨(10)日下午3時許一名50歲張女疑因買不到包子,竟當場情緒失控,不但猛踹桌椅、排隊紅龍,還對著現場大聲咆哮「是要買給婆婆吃的」,嚇壞一旁排隊民眾。警方獲報到場後,雙方經安撫後均表示暫不提告,但警方強調,若涉及違法毀損行為,後續仍將依法處理。

據了解,事發當時店內仍有不少民眾排隊等待包子出爐,張女疑似因等不到商品,情緒瞬間爆發,不僅踹椅子、桌子,連現場排隊用的紅龍也遭波及,突如其來的舉動讓不少顧客當場看傻。

店家表示,張女一進店內就相當激動,直接在走道大聲嚷著要買包子、饅頭,完全不顧旁邊還有長長排隊人潮,「包子出籠時間還沒到,她就開始激動了」。店家無奈說,對方後來吵一吵就離開,雖然有弄壞一些東西,但損失不算嚴重,「她就是情緒比較失控一點」。

店家也透露,其實過去曾遇過更誇張的情況,「以前甚至遇過吸毒的客人」,因此對這類突發狀況已見怪不怪,認為這次算是「比較急的客人」。

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警網趕赴現場,經了解雙方因購物問題發生口角糾紛,到場時已無衝突情形,張女事後也向警方表示「不好意思,麻煩你們了,讓你們浪費時間」,警方則叮囑她返家記得擦藥、騎車放慢速度,「不要再激動了」。

消息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台灣這種不能控制情緒的人越來越多了」、「現在社會神經病越來越多」、「社會變了,動不動就用暴力解決問題」、「現在講話大聲就比較兇逆,當排隊的人是裝飾品喔」、「買不到就森七七」。

警方指出,目前雙方均未提出告訴,但於法定告訴期間內仍可至派出所提告。另依《刑法》第354條規定,若毀損他人物品致生損害,恐涉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警方也強調,對任何暴力與違法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將依法究辦。

2026/05/11 11:5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100204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