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變態男幫同事接送女兒放學 5天伸3次狼爪 判刑結果出爐

屏東許姓男子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與同事關係不錯,常幫同事接送2名未滿14歲的女兒放學回家,不料他卻是不安好心,5天內向兩姊妹伸出3次狼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屏東許姓男子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與同事關係不錯,常幫同事接送2名未滿14歲的女兒放學回家,不料他卻是不安好心,5天內向兩姊妹伸出3次狼爪,不是親吻嘴唇、臉頰,就是雙手環抱女孩。案經審結後,法官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與同事關係良好,曾多次幫同事接送女兒放學回家,不料他卻是不安好心,去年1月17至21日5天內,他在同事的家向同事的2名未滿14歲的女兒伸出3次狼爪,不是親吻對方嘴唇、臉頰,就是雙手環抱女孩。

全案在女孩的阿嬤報案後曝光,許男也坦承不諱,案經審結後,法官認許男犯後態度尚可,有向同事一家致歉,加上同事考量許男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而不願提告,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許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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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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