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遭判刑,辯護律師發聲「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沒有逃亡理由」,不過台中高分院仍裁定,自5月11日起,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台中市立委顏寬恒,因涉犯貪汙、偽造文書,遭判7年10月、6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近日時限將至,台中高分院召開訊問庭,顏寬恒透過辯護律師吳孟勳答辯,稱「相信司法會還清白,不可能也無理由逃」,只是法官審酌認為,顏寬恒無高齡或不利逃亡的身體因素,有逃亡可能,裁定他與同案被告林進福自5月11日起,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顏寬恒、林進福112年因涉及貪汙、偽造文書、竊占國土等罪,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一審認定顏寬恒貪汙,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至於林進福貪汙判刑7年8月,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兩人上訴,當庭諭知兩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近日禁令將於5月10日屆滿,台中高分院5日訊問庭時,顏寬恒與林進福皆未到庭,由律師代為表示意見,檢方先是說明,顏寬恒、林進福均遭到重判,考量重罪伴隨有逃亡之虞,建請法院延長,顏寬恒辯護律師則表示,顏寬恒於歷次偵查、審理均到庭,相信最高法院會還他清白,沒有逃亡理由,不能因為被判刑就推論,且顏寬恒從事,親友都在國內,並深耕台中,顯然無可能滯留他國,林進福辯護律師同樣做出相同答辯。
而台中高分院考量一切情狀後,法官認為顏寬恒、林進福無高齡或不利逃亡的身體疾病,難讓法官產生逃亡可能性甚低的心證,客觀上增加畏罪逃亡動機,可預期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若2人出境不再返國,會嚴重損國家追訴犯罪公共利益,裁定顏寬恒、林進福5月1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全案仍可抗告。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6/05/09 11: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900136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