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桃園營養午餐有異物用採購法處理 民代質疑食安漏洞

桃園市推動免費營養午餐政策照顧學童,因餐點有異物,民代質疑有食安漏洞,市府強調過程有嚴格控管(圖為市長張善政過去視察營養午餐食材)。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某國小前天營養午餐有異物,家長等了一天不見學校說明,質疑資訊不透明,民代則發現營養午餐適用採購法,無須依食安法公開揭露,擔心有食安漏洞;教育局表示,學校昨已告知家長調查結果,異物應是打飯餐具包裝膜,拆封時不甚掉入餐桶,已對業者記點罰錢。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張碩芳指出,該學校營養午餐的異物是塑膠膜,學生發現當下有向老師反映,但後來不敢再吃,餓著肚子回家,結果學校調查不透明,記違規1點也只罰500元,對業者來說根本無關痛癢。此情若是在民間連鎖餐廳發生,早就被告到求償上億元。

張碩芳表示,免費營養午餐政策立意良善,但配套應該也要到位,用採購法把關午餐品質恐不夠周延,此事件已造成家長們恐慌,建議市府建立標準化食安通報與危機處理SOP,強化團膳廠商履約管理與校方即時回應機制。

教育局回應,營養午餐的採購合約有非常嚴檢的食安規範與懲處辦法,違規記滿20點或情節嚴重可以解約。此次餐點有異物情況由學校調查,確定塑膠片是打餐工具的包裝膜,疑似是學生拆封時不慎掉入菜品,學校昨天已將結果告訴學生及家長。

教育局表示,由於情節未如食物中毒嚴重,未啟動食安調查機制,但合約有規定飯菜不能有異物,業者提供的餐具包裝也確實可以能造成異物汙染飯菜,所以記違規2點、罰款1千,另要求業者改用其他方式包裝打餐工具。

衛生局也說,桃園團膳業者要承接學校營養午餐必須五年未發生食安問題,衛生局每年也會有四次全面稽查,確保餐點製造過程衛生無虞,針對合約期間有違規的業者,會加強抽查抽檢。

2026/05/06 13:3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948530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