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竹市廢汙水管理委員會要點送審 嚴守乾淨水源防線

新竹市政府6日將「新竹市廢水及汙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推動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要點(草案)」,送請新竹市議會審議,全方位守護乾淨水源。(陳育賢攝)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為守護市民飲用水安全及農田灌溉水質,繼去年8月公布《新竹市廢水及汙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後,目前已完成「新竹市廢水及汙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推動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要點(草案)」,6日並送請新竹市議會審議,全方位守護乾淨水源。

市府指出,為提供給市民乾淨水源,對於水質保護採取嚴謹法制作為,針對目前的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要點,市府始終抱持開放的態度,積極擴納民意與專家建言,並敞開溝通,在法制化過程中不斷完善制度,進而讓制度充分反映在地需求,確保政策透明、社會參與及專業兼具,達到公私合作,推動淨零綠生活的目標。

目前規畫委員會外聘專家及民間團體席次高達7成,官派委員比例未達1/3,落實專業治理並維持決策中立,展現執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6潔淨水與衛生」及「SDG11永續城市」之決心。

環保局說明,為明確職掌畫分避免權責模糊及資訊即時正確性,市府於委員會要點草案採行「雙執行祕書」制度,由環保局主政「汙染監測與法規監督」,工務處主理「汙水下水道工程建設與維護」。

委員會要點草案已依自治條例規定,應辦理資訊公開作業,故後續將以推動計畫建置資訊平台,主動公開實施計畫、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並規畫每4年之定期檢討報告。藉由透明問責機制,搭配科技化水體監測,跨機關合作公私協力減少汙染,共同建構完善的飲用水源與灌溉水質防線。

環保局指出,針對外界擔心會議頻率不足一事,要點草案除保障定期會議外,有關「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條款,並對賦予委員連署召開權之建議,後續將交由推動委員會共同決定啟動條件,以兼顧專業自主與監督能力健全。

另,關於委員遴選機制,規畫邀請大專院校推薦自治條例規定之專業領域專家,並請竹市民間團體自行推派代表。目前要點草案已明定開會需有民間團體代表出席,且專家與民間團體席次總數不得少於出席人數之1/3,確保每場會議均有民間力量實質參與。

2026/05/06 13: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6002539-2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