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目錄: 富豪財富傳承的痛點 一代一稅成緊箍咒 跨部會大突破 契約條件成就免再課遺贈稅 55家金融機構受惠 引資留財的最後一哩路
台灣的高資產家族未來不必再大費周章將資金搬往海外了!為了將台灣打造成具備本土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5日釋出關鍵政策利多,宣布在行政院跨部會協調下,已就「連續受益人信託」的存續期間及課稅原則達成共識。未來層峰客群將可實現存續期最長達一百年的「百年信託」,徹底破除過去「換一代剝一層皮」的重複課稅痛點,為台灣的家族辦公室產業注入一劑強心針。
富豪財富傳承的痛點 一代一稅成緊箍咒
「連續受益人信託」在歐美等國外的家族資產傳承中早已是司空見慣的操作,核心概念是讓龐大資產能隨著家族世代交替,透過預先設定的順位持續運作。然而,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坦言,台灣過去受限於配套制度不夠完善,加上稅務認定模糊,導致這項業務始終難以推展。
過去的實務痛點在於,家族財產每經過一次世代傳承、只要變換一次受益人,國稅局就會課徵一次贈與稅或遺產稅。這種「一代一稅」的緊箍咒,讓許多國內富豪寧可將資金匯往海外設立信託,也不願將龐大的傳承資金留在台灣,甚至間接導致近年來出現高達31.7億元無人繼承的遺產窘境。
跨部會大突破 契約條件成就免再課遺贈稅
為了解決這個讓資金外流的「老問題」,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顯日前親自出馬,邀集財政部、法務部與金管會進行跨部會協商,終於敲定了解套方案。法務部其實早在112年就已確認,在現行法律體系下,信託契約本就允許安排後代子孫為後順位受益人。
這次最大的突破在於「課稅原則」的釐清。金管會說明,只要信託契約約定明確的存續期間(最長不超過100年)以及受益權變更條件,且委託人與受益人對信託財產不具實質控制權,那麼後代子孫取得受益權,就被視為「契約條件成就」,無涉贈與或繼承。也就是說,未來在設立信託時完成一次性課稅後,信託存續期間內無論受益人如何更替,都不會再被重複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
55家金融機構受惠 引資留財的最後一哩路
金管會強調,這項「不重複課稅」的共識,將大幅降低家族跨世代傳承的稅負不確定性。雖然目前所謂的「百年信託」是先以100年作為免稅期間的制度上限,但這已足夠涵蓋多代家族的傳承規劃。後續財政部將正式發布函釋,讓信託業者與稅捐機關有明確的遵循標準。
目前台灣已有包含銀行、證券商及外銀分行等55家金融機構具備承作信託業務的資格。隨著稅務地雷被掃除,金管會看好這波法規鬆綁將強烈刺激國內家族信託與資產傳承的需求,這不僅是政府「為老問題找新方法」的具體展現,更是將資金留在台灣、建構「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最關鍵的拼圖。
2026/05/06 03:0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403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