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設局假投資真騙房「2同夥無罪」 律師曝手法:非常惡劣

律師王至德揭露假投資真騙房的惡劣詐騙手段,過程中的代書與金主還能透過法律的善意第三人原則無罪開脫。(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小心假投資真騙房的陷阱!律師王至德日前揭露一種屢見不鮮的詐騙案件,手法極其惡劣,詐騙集團會先用各種保證獲利、極高報酬洗腦被害人加碼投資,再配合金主、代書,最後錢沒了,房子也被法拍了,更可惡的是因為法律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原則,金主和代書通常可以無罪開脫。

律師王至德近日在臉書發文分享,小美(化名)被加入一個投資群組,想跟著賺錢卻沒有本錢投資,此時群組有個代書自稱認識金主可以幫忙借貸,還慫恿小美,表示有不動產可以借更多錢,於是小美就將房子透過代書向金主借錢,沒想到群組是詐騙集團設下的陷阱,投資的錢一去不回,此時金主開始催債,最後聲請將房子法拍。

王至德表示,其實許多代書和金主和詐騙集團是長期合作的共犯結構,或是詐騙集團的同夥,但當到了法庭時,他們會巧妙利用「不知情第三人」的法律保護傘,逃避詐欺刑責,只要自稱自己只是單純借錢賺利息或是負責辦理抵押權跟文書作業,法院基於善意第三人原則,通常都會讓他們無罪釋放。

王至德指出,有些人還會逼被害人簽下本票,再故意把本票轉給另一個人,讓那個人去聲請強制執行拍賣財產、扣薪水。被害人想抗辯自己是被騙才簽的?對方只會雙手一攤說不知情,他是合法取得本票的。基於「票據無因性」,他能合法扣押被害人的財產。

王至德呼籲,現在詐騙這麼氾濫,如果真的要有效打擊這種騙房慘劇,法律就應該要課予這些金主跟代書一定程序的「查證與防詐義務」,並表示律師和會計師目前也有被課予相關義務,他認為如果可以要求高風險行業的律師、會計師查證資金來源,那要求金主或代書某種程度地去查驗交易合法性,應該也是具有可行性的。

最後王至德也提醒,詐騙金額與件數年年創新高,你沒有被騙過,只是還沒遇到適合你的騙術而已,千萬不要對自己的判斷力太有自信。

2026/05/05 21: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5004522-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