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檢察總長邢泰釗將於5月7日任期屆滿,賴清德總統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接任檢察總長;立法院今(5)日進行人事同意權記名投票表決,徐未獲半數通過,遭到封殺。對此,法務部表示,尊重立委表決的結果,將循例報請行政院呈請總統指派代理檢察總長人選。
《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總統應於3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因此賴總統是否不再提名,由慣例以主任檢察官代理,讓徐錫祥以代理檢察總長身分,行使檢察總長職務。
法務部說,由於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人事權屬於總統,為讓最高檢察署選舉督導、非常上訴等相關業務可以如常進行,不致影響人民權益,將循例報請行政院呈請總統指派代理檢察總長人選。
過去,最高檢也有由主任檢察官代理檢察總長的事例,主任檢察官曾勇夫、林偕得都代理過,林還代理兩次,但時間都僅一個月內,總統就重新提名。
其中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請辭下台,高層指派曾勇夫為代理檢察總長。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洩密案一審判決有罪下台後,由林偕得代理檢察總長。
由於法務部早於今年2月就已布局,提早規畫、調派時任政務次長徐錫祥為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就是考量徐錫祥若因藍白杯葛未能通過人事案,以主任檢察官身分代理檢察總長。
2026/05/05 12: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500230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