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黎智英獲頒DW言論自由獎 港府不接受:強烈譴責為黎洗白

香港政府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強烈譴責「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誤導公眾,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洗白」。(路透資料照)

2026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近日公布,香港排名第140,連續2年被評為「狀況惡劣」,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國安案被判刑20年遭點名關切;《德國之聲》(DW)近期則頒發2026年DW言論自由獎給黎智英。香港政府1日表示強烈譴責,指前述作為試圖美化黎的犯罪行為,並對香港作出汙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日前公布2026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被點名提及排名過去25年來下跌122名,黎智英被判囚20年,亦是香港對新聞工作者歷來最重判刑。

德國之聲則是自2015年起,每年都會向記者與人權倡議者頒發言論自由獎,2026年得主為黎智英。


香港政府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強烈譴責「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誤導公眾及為黎智英洗白。

港府發言人在聲明中聲稱,黎智英經過「公平審訊」後被裁定有罪。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藉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汙衊香港。

該發言人指,事實是,黎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相關判決「有理有節」,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

該發言人稱,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

該發言人說,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港府不予理會。

2026/05/01 14:2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947632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