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路透資料照片)
香港當局今天不點名譴責部分外國媒體「把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
港府發言人表示,特別行政區政府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
發言人重申,香港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辭等。
發言人表示,「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藉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
黎智英是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因為觸犯國安法罪名成立,2月9日被高等法院重判入獄20年,他決定不上訴。
2026/05/01 14:1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947608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