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到來,還不知道健保費用怎樣申報最省荷包嗎?健保署提醒,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114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並可以透過五大便民管道取得健保費繳費證明。
健保署發出新聞資訊表示,因應5月報稅季到來,提醒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114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健保署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使用財政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可下載114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資料,免檢附繳費單據,作業簡便又快捷。倘若仍需要114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可利用下列管道取得:
健保快易通APP:點選「健保櫃檯」> 「健保費繳納」> 「保費繳納證明」項下,可申請將繳費證明寄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
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櫃檯」> 「承保網路櫃檯」> 「一般民眾」> 「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項下,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登入後,即可於「各類證明申請及列印作業」> 「保費繳納證明(年度報稅)線上列印作業」申請下載。
統一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點選「申辦服務」> 「政府/學校便民服務」> 「自然人憑證e政府服務專區」> 「健保繳費證明列印」項下,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即可列印,需自付列印費。
在鄉(鎮、市、區)公所加保的民眾,可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向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申請;在公司(行號)或工會(農會、漁會)投保的民眾,請向您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會(農會、漁會)申請。另,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請向各扣繳單位申請。
2026/05/01 13:2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913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