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3教師喝花酒「脫褲拿碗遮」辣妹環繞…吹哨者1原因要賠錢!

案情出現逆轉!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于居正去年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踢爆3名高職老師為人師表喝花酒,還跟三點式辣妹飲酒作樂,拍下多張鹹濕露點照,甚至有人脫光,只用紙碗遮下體;其中一名施姓老師還被聘為教育芬芳錄評審,痛批「超淫評審」已玷汙杏壇。施師不滿照片被公布,提告求償30萬元;法官認為,公開清晰裸照已構成侵害隱私權,判于居正要賠7萬元。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27日,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于居正召開記者會,公布餐廳包廂裡的私人聚會,畫面裡不只拍到施姓老師的臉,甚至還有他裸著上半身、只穿內褲,旁邊還有穿比基尼的女子一起入鏡。隨後,教師會網站更發布電子報,以「嘴巴不乾不淨」、「毛手毛腳」、「薪水小偷」、「不配為人師表」等用語批評施姓老師。

施師不滿,主張是照片中是「非公開活動」,人本來就會合理期待自己的穿著、行為不會被外流或公開。于居正沒有經過同意,就把這些私下的畫面拿去公開,等於把原告的私生活攤在大眾面前,也直接剝奪了他自己決定是否公開、如何公開的權利,提告求償30萬元。

法官認為,于居正對於像「毛手毛腳」(涉及性騷擾)、「出入色情場所喝花酒」、「薪水小偷」(涉及曠職)這類可能牽涉刑責或重大懲處的指控,僅透過一名畢業生私訊陳情,沒有進一步查核「內容」到底是不是真的,也沒給當事人解釋機會,損及名譽權判賠2萬元,侵害隱私權判賠5萬元,于居正合計需賠償7萬元給施師,可上訴。

2026/05/01 10:3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180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