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針對內政部今天召開協商會議,發布聲明表示,期盼透過制度化協商,盡速化解歧見,讓預算審議回歸正軌。本報資料照
花蓮縣議會針對內政部今天召開「115年度總預算案」協商會議,發布聲明表示,感謝中央提供溝通平台,促成府會雙方就預算案對話,期盼透過制度化協商,盡速化解歧見,讓預算審議回歸正軌。
議會說明,今天會議由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召集,邀集縣政府與縣議會協商,花蓮縣議會由議長張峻、副議長徐雪玉、程序委員會委員、各黨團召集人及行政人員共16人出席;縣政府則由副縣長顏新章會同秘書長、主計處長、財政處長等人與會,中央各部會也派員出席提供專業意見。
議會指出,會議過程中府會雙方呈現「各說各話」情形,但經中央協調後,已提出具體且務實建議方向。吳堂安次長於會中作成兩項重點建議,針對馬太鞍堰塞湖經費規畫,中央部會已清楚說明相關預算使用方式,現階段應由府會合作,建請縣府積極回應災民訴求,並由議會安排縣長出席,就115年度總預算案專案報告,再由議會依法審議。
第二點有關特別統籌分配稅運用,應符合支用事由,請縣府依財劃法相關規定,針對115年度總預算盤點整體財政量能,並兼顧各鄉鎮市公所實際需求提供協助,同樣建議由縣長赴議會專案報告後,再由議會總預算審議。
議會強調,依本次協商結論,中央各部會認為目前協商程序合法,尚未達由內政部逕為決定法定階段;對於縣議會第21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經與會各方法制單位說明後,也未認定有違法情形。中央期盼府會雙方各退一步,由縣府加強說明、議會盡速排審,推動預算審議進程。
對於縣府發布聲明,議會表達深感遺憾,縣府一方面提出協商,另一方面卻未接受內政部所提出協商方案,且於今天會議結束後,隨即發布聲明稿,指責議會程序委員會未排審總預算等,議會質疑,此作法是否真正以32萬鄉親權益為依歸,或流於政治操作。
議會指出,縣府於協商會議中安排非編制內顧問陳清雲出面發言,其身分及角色備受爭議,容易引發外界對於將總預算案政治化疑慮,無助於問題解決。
議會重申,從未阻擋預算審議,而是要求預算內容更為周延、資源配置更為精準,本次協商是依法啟動制度機制,期盼透過持續溝通,釐清爭點、凝聚共識,促使115年度總預算案完成審議,穩定地方施政,回應民眾期待。
議長張峻也在社群貼文,感謝中央安排平台,讓府會可以坐下來好好溝通,整體來說,方向很清楚,就是把事情講清楚、把責任釐清,讓預算依法依程序往前走。
2026/04/27 17: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946742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