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今年度總預算仍未審,花蓮縣府已依地方制度法函請內政部核定,今天內政部召開協商會議,不過仍無結論。本報資料照
花蓮縣議會至今未審查縣府今年度總預算案,縣府已依地方制度法函請內政部核定,今天內政部召開協商會議,不過仍無結論。縣府聲明,議會程序委員會未排審違法,可能凌駕於議會,影響民生、社福政策,主張應於1個月內完成協商或由中央決定。
縣府說明,有關預算審查時限法律有明文規定,依地方制度法40條,縣府「應於年度開始前2個月,將總預算案送達議會」;議會則「應於年度開始前1個月完成審議」。縣府去年10月14日,依法將「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案」送交縣議會審議,議會遲未將該預算案排入正式審查議程,導致整體審議作業停滯,已公然違法。
縣府指出,有關議會程序委員會權責,依花蓮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本會設程序委員會,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明定程序委員會負責審定事項,僅限於「議事日程」及「其他程序相關事項」。
議會程序委員設置辦法第4條也規定,程序委員會職權僅限於會議日程、提案手續、討論時間等程序事項。「縣預算案」審查為縣議會大會職權,非程序委員會職權,程序委員會在10月22日、10月30日和11月18日三度以馬太鞍堰塞湖事件的災後重建經費為由,要求「縣府重新檢討、重編」,已經逾權。
縣府強調,預算卡關超過6個月,攸關32萬花蓮鄉親民生政策,民生不該為政治攻防的工具,115年各項新措施涵蓋從婦幼、青年到銀髮身障等各族群,從民生到產業,影響層面廣泛。
具體受影響新措施包括擴大65歲長者老人假牙補助、擴大65歲長者健保補助、調升重陽敬老禮金1000元、調升敬老愛心計程車、調升準公共友善托育獎勵金2500至5000元、新增孕婦RSV疫苗補助、青年創業補助、青年實習補助、營業稅補助、產業海外參展補助等眾多新興福利政策及產業政策須待議會審議後施行。
預算卡關也影響救災及災害預防,包含災害準備金、第一及第二預備金及新興資本與新增政策等經費,依法均無法動支,影響災害應變與緊急需求處理,對鄉親安全形成潛在風險。
縣府主張,為避免鄉親權益持續受損,在法定協商階段,應於規定的1個月內完成協商或內政部逕為決定。
縣府表示,民主制度中,預算審議是議會最重要的職權之一,半年來秉持開放態度、呼籲公開審查,多次針對質疑提出補充說明,縣長徐榛蔚也曾於10月30日上午赴議會進行馬太鞍專案報告,盼中央政府盡速依法協商或依地方制度法40條逕為決定,以維護廣大鄉親權益。
2026/04/27 16:5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46726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