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程劭儀表示,「斷食善終」不小心恐觸法、甚至涉殺人罪。記者林伯東/攝影
近年「斷食善終」議題在台灣引發關注與討論,支持者認為可減輕末期病人痛苦,反對者則憂心恐衍生倫理與醫療風險。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程劭儀表示,台灣歷經數十年努力建立完善的安寧照護體系,如今面對新興倡議,更應回到制度與專業,釐清核心問題,避免民眾誤解或誤用。
程劭儀指出,台灣自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再到「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不僅制度領先亞洲,更將末期病人納入健保安寧照護,創下國際罕見的成果。斷食不等於善終,若未釐清倫理與法律界線,不僅可能造成病人額外痛苦,甚至讓家屬或照護者誤觸法律紅線。
「善終不只一種條件,需同時符合倫理與法律。」程劭儀說,所謂斷食,是指「身體仍能吸收營養與水分時,刻意停止進食或飲水」。但安寧療護中末期病人因身體已無法吸收營養而自然減少進食,則屬「自然死亡過程」,兩者本質完全不同。
隨著社會多元聲音浮現,「以斷食方式加速死亡」的倡議逐漸被討論。程劭儀舉出研究顯示,嚴重缺水的末期患者,一天一瓶點滴有助於改善善終分數,但若沒有適量補充水分,反而會加劇臨終症狀。因此,斷食只會加速死亡,絕不會幫助患者「善終」。
從專業角度來看,程劭儀認為,斷食善終英需符合倫理正當性、法律合法性,以及完善的緩和醫療與舒適照護。單靠「不吃不喝」並不足以構成善終,醫療支持與制度保障同樣關鍵,不同的斷食方式,有很大的倫理評價差異。
首先,是「病人自主」是否真正落實。程劭儀指出,必須確認病人是否在清楚、無壓力的情況下做出決定,還是受到家庭照顧負擔、心理壓力等因素影響,甚至被動接受「斷食」安排。若無法確認自主性,恐違背醫療倫理初衷。
第二,是相關醫療決策是否完備。依現行制度,病人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AD)表達末期醫療選擇,但實務上,許多個案並未完成相關文件。程劭儀說,末期病人本就可能出現食欲下降情形,但這與「主動斷食」截然不同,是否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是否經過完整醫療評估,是重要分界。
第三則是執行者的專業性。程劭儀認為,若進行所謂「斷食善終」,究竟該由誰執行?是否具備安寧醫療訓練?是否有明確醫療指引與監督機制?若缺乏專業介入,恐讓病人承受不必要痛苦,甚至衍生醫療糾紛。
安寧緩和醫療的核心,在於減輕痛苦、提升生活品質,而非加速死亡。程劭儀提醒,部分民眾可能因照顧壓力沉重,誤將「斷食」視為解脫之道,這樣的社會氛圍值得警惕。在制度已具基礎的前提下,社會應回歸專業與人性,避免簡化為單一選項,才能真正守住善終的價值與尊嚴。
2026/04/26 14:1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6522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