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與翡翠水庫管理局針對水庫發電收益近期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台電若有意願議價,翡翠水庫會願意跟他們討論。記者葉信菉/攝影
翡翠水庫多次扮救火隊緊急支援台電發電,希望向台電收耗水費,台電聲稱水並未流掉而拒絕,翡翠水庫則打算申請綠電憑證自行售電。雙方僵持多日,事件似有轉圜,台電表示盼與北市府協商。其實事件癥結還是在於綠電認證,翡管局打算另闢蹊徑,但道阻且長。只不過,翡翠水質全台最優,發電竟不算綠電,緊急發電又不能收耗水費,稍有常識者都會認為不太對勁。
翡翠水庫這次研擬收耗水補償費,主要是根據監察院的查核意見,並算出來每噸水要徵收3元。台電立即拒絕,認為這樣每度電將增加12.5元成本,並指發電的水存在下游,並不是流入海中,因此沒有耗水的問題。雙方談不攏,翡管局宣布不再緊急支援發電,也將爭取綠電認證,自行售電以補回市庫損失。
如果翡翠水庫不再緊急支援台電,台電恐怕擔不起這個風險。經濟部水利署態度放軟,表示依水利法規定,耗水費徵收機關為經濟部,若屬發電補償費、發電費率性質,應由雙方協議辦理;台電則表示尊重水庫調度,台電皆依合約支付,絕非無償使用,盼與北市府進一步溝通協商取得共識。
翡翠水庫說要收耗水費,是破天荒頭一次,但並非無白放矢。以去年為例,林口火力電廠機組突然故障,翡翠水庫緊急支援發電4小時就耗水115萬噸,等於台北地區1天的民生用水;台電說發電的水沒有流掉,但水庫下游的攔河堰平時都維持高水位,事實就是額外發電釋出的水量直接溢流排入河川流向大海。
翡翠水庫的水質為全台之冠,也是台灣唯一長期保持貧養等級的水庫,難道不珍貴嗎?依此標準來看,翡翠水庫發的電應該是「綠電中的綠電」才是,但卻長期被台電排除,導致收購價每度電僅1.72元,經多次爭取,去年總算調至2.1 元,但與光電4.9元、風電6.62 元,小水力發電2.8599元至 5.6279元相比,仍差一大截。
為了支援緊急發電,水庫耗水情形的確存在,收購價又吃虧,翡翠水庫等於被「雙重剝削」,難怪連監察院都看不下去,去年「糾正」翡管局,其實更甩了經濟部及台電大耳光。
翡翠水庫去年支援緊急發電4小時就用掉台北地區1天的民生用水,其實監察院的數字更嚇人。過去3年共 9次放水發電支援供電,前年還糾正翡管局有違失,指水庫只有3成供應民生用水,超過5成5優良水源拿去發電後流向大海,流失1.5個水庫蓄水量,
監察院的糾正有三個重點,一是耗水入海,二是售電費率過低,三是缺乏補償機制。若要認真追究,耗水入海是因為青潭堰與直潭壩須維持高水位以保障大台北地區的民生用水安全,水庫不易預測台電緊急支援發電的需求,這要怪翡管局未免牽強。
至於售電費率過低及缺乏補償機制,問題更出在中央。中央以翡翠水庫並非小水力發電,不以綠電價格收購,根本是拿法令來來卡地方,如果翡翠水庫發的電不是綠電,為何能長期保持「貧養」的水質?
缺乏補償機制更是道出中央佔地方便宜的事實。地方要向中央收耗水費,不過是附合監院的查核,竟有綠營議員說蔣萬安市府「貪婪」,但卻無視中央長期剝削地方才是真正的貪婪。如果換沈伯洋來當市長,綠營民代還會這麼說嗎?
台北市政府處處吃癟,傾向規劃爭取國際認證並自售綠電以增加收益。但事實上,翡翠水庫即使要自行售電,還有涉及設備維護與輸電費用問題,還是逃不過台電盤剝,只因台電是孤行獨市;監察院有時間糾正翡管局違失,要不要也查核一下經濟部及台電有沒有違失?
2026/04/20 11:5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45235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