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護未被納入偏遠地區久任獎金制度,教育部表示將在一個月內啟動相關討論。圖/本報資料照片。
偏鄉師資流動率高,教育部推動偏遠地區久任獎金制度留才,但制度僅涵蓋教師、社工及教保人員等,校護未納入,引發公平性爭議。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指出,支持在學校的受僱者應該有相同的久任獎金待遇,如校護、營養師、廚工等,教育部也不應該只是一再拖延和回答再研議,憂心學校內的勞務報酬獎勵不均,長期累積就變成找人困難、流動率高的問題。
現行偏遠地區久任獎金制度規定,教師於「偏遠地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可領7萬元,服務滿11年可領11萬元;於「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滿8年可領10萬元,服務滿11年可領15萬元;「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滿8年可領15萬元,服務滿11年可領22萬元。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針對偏遠地區久任獎金制度提出質疑,認為該制度存在適用落差。她提到現行規定下,校長、教師、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社工人員,以及幼兒園園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等都可領取久任獎金,唯獨校護被排除在外,質疑「難道校護不重要嗎?」
林蕙蓉除支持在學校的受僱者應該有相同的久任獎金待遇,如校護、營養師、廚工等,也指出高物價地區的都市加給也應該修法納入,許多都市學校同樣面臨人力招募困難,原因除了都市的高物價之外,濫訴問題也比偏鄉高許多,年輕人在高物價地區薪資跟不上物價通膨,別說生小孩,買房都不敢,建議應納入整體檢討。
2026/04/19 15: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45109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