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屆國家文藝獎得主撒古流.巴瓦瓦隆被控性侵,2021年間,撒古流以創作靈感為由,把一名向他學習工作的女子,帶至屏東三地門鄉內大社溪谷河床上性侵得逞。一審、二審撒古流皆被依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21年2月9日夜間,撒古流與一名在該處工作並學習女子小芳(化名)飲酒談話,並邀約對方外出汲取創作靈感。10日凌晨,撒古流駕駛小貨車與小芳前往屏東縣三地門鄉內大社溪谷河床,鋪設睡墊、點燃柴火後,強吻並動手侵犯小芳,小芳試圖抵抗,因擔心遭遇不測,不敢不從,遭對方性侵得逞。
撒古流侵犯小芳期間,曾有2名男子靠近溪谷,他喝令小芳躲藏一旁,後來發現來者為其友人,即與對方寒暄,待其友人離去後,又再度性侵小芳。小芳事後致電友人求助,並透露是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擔心會懷孕,友人買了避孕藥讓她服用,並陪同她到一家婦產科診所驗傷、報案提告。
屏東地院審理後,依診斷證明、對話紀錄及證人說詞等,認為撒古流為逞一己私慾,未能尊重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動機及目的不良,致被害人身心受創,尚需接受治療等情,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在認事用法上俱無違誤,量刑亦屬允當,並無任何偏重不當或違法之處,駁回上訴。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2026/04/17 14:4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3893&utm_campaign=viewallnews






